连云港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连云港大学

[切换城市]
连云港站> 连云港教育> 连云港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信息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英文名:KANGDA COLLEGE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简称:“康达学院” 所在地:连云港 院校代码:13980 类型:综合类

独立学院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6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846   1517(江苏省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5个专业19个方向。学院现有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中医院、连云港妇幼保健院、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5所附属医院,3所临床医院,13所教学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4所临床医学院和46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现有馆藏资源总量84.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近39万册,合订本期刊1.6万余册;电子图书44万余册,中外文报刊近700余种。3200集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本馆还收藏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15个数据库以及与南医大图书馆共建共享的118个数据库。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江苏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实行“学院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人文社科专业类需选测历史。各专业选测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要求选测科目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均须达成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六条  学院2020年招生遵循“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有一门达到A+加5分,有一门达到A加3分,有一门达到B+加1分,可累计。若加分后分数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全部在连云港市就读。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6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5个专业19个方向。学院现有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中医院、连云港妇幼保健院、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5所附属医院,3所临床医院,13所教学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4所临床医学院和46所教学医院资源。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现有馆藏资源总量84.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近39万册,合订本期刊1.6万余册;电子图书44万余册,中外文报刊近700余种。3200集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本馆还收藏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15个数据库以及与南医大图书馆共建共享的118个数据库。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省、市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连云港市就读。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费:普通类本科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    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邮    编:222000咨询电话:0518-80689550传    真:0518-80689787网    址:http://kdc.njmu.edu.cn 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5-27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846(江苏省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学院现有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3所附属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32所附属医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9.9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7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3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3万册; 电子图书40.6万余册;中外文报刊700余种;20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江苏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布在9个专业12个方向。各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实行“学院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人文社科专业类需选测历史。各专业选测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要求选测科目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十六条  学院2017年招生遵循“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有一门达到A+加5分,有一门达到A加3分,有一门达到B+加1分,可累计。若加分后分数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全部在连云港校区就读。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 。学院现有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3所附属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32所附属医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9.9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7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3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3万册; 电子图书40.6万余册;中外文报刊700余种;20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江苏、上海、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甘肃、新疆、云南、贵州17个省(市)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连云港校区就读。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费:普通类本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    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邮    编:222000咨询电话:0518-80689550传    真:0518-80689550网    址:http://kdc.njmu.edu.cn       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1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846(江苏省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学院现有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1所附属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0余所临床医学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9.9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79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4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3万册; 电子图书43.6万余册;30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江苏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实行“学院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第十四条  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人文社科专业类需选测历史。各专业选测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要求选测科目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十六条  学院2018年招生遵循“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有一门达到A+加5分,有一门达到A加3分,有一门达到B+加1分,可累计。若加分后分数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七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全部在连云港校区就读。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 。学院现有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1所附属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0余所临床医学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9.9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79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4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3万册; 电子图书43.6万余册;30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省、市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五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连云港校区就读。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十八条  学费:普通类本科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邮    编:222000咨询电话:0518-80689550传    真:0518-80689550网    址:http://kdc.njmu.edu.cn  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6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846   1517(江苏省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5个专业19个方向。学院现有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中医院、连云港妇幼保健院、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3所附属医院,3所临床医院,12所教学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6所临床医学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近80万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6.4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4万册、电子图书41.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700余种、32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江苏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实行“学院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人文社科专业类需选测历史。各专业选测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要求选测科目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十六条  学院2019年招生遵循“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有一门达到A+加5分,有一门达到A加3分,有一门达到B+加1分,可累计。若加分后分数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全部在连云港校区就读。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600000210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5个专业19个方向 。学院现有连云港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中医院、连云港妇幼保健院、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3所附属医院,3所临床医院,12所教学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6所临床医学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近80万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6.4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4万册、电子图书41.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700余种、32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    第七条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荣获多项荣誉,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近80%。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省、市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 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0分、1分、1分、1分、1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连云港校区就读。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费:普通类本科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500元。住宿费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    4、E-mail:kdzjb@njmu.edu.cn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邮    编:222000咨询电话:0518-80689550传    真:0518-80689787网    址:http://kdc.njmu.edu.cn       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2008-06-20
一、学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校 址: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五、录取规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我院按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文)、自然科学专业类(理)两大类招生。对江苏考生按照考生选考历史或物理区分文理类别,另外一门选测科目不作特殊要求。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发布的招生计划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其他省市选考要求以当地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为准。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传统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求志愿考生。凡实行传统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4、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对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必须达到1B1C(含1B1C)以上,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含4C)以上和技术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科目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择优录取。5、具有文艺、体育、科学技术等特长的考生,凭相关证书(南京医科大学本部文、体特长生测试结论)到我院招办进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照顾录取,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http://www.njmu.edu.cn/tuanwei/)。六、学费项目及标准:1、学费: 13000元/学年2、住宿费:1500元/学年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25-86864012、86864022学院网站:httP://kdc.njmu.edu.cn(教育网入口)传真:025-86531460 邮编:210029电子邮箱:kdjwb@njmu.edu.cn九、其它须知:1、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2、退费办法:我院退费政策严格参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文件主要精神如下: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3、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学士学位。4、招生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南京医科大学有关校领导、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院成立由学校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办公室。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面向省外)2009-05-2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校  址: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政编码:210029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邮政编码:21116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校创办10年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第五条?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药学、护理学(英语班)公共管理事业(医疗保险)、公共管理事业(健康教育与媒体传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规与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信息与信息系统)10个专业方向,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0所附属医院和40多所教学医院。第六条?学院设有两个校区:五台校区和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学校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占地面积1470亩,校园清新雅致,是本科生教育中心。学院共享南京医科大学优质资源,图书馆是江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第七条?学院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第三章?招生机构第八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十条?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咨询网(http://kdc.njmu.edu.cn)或校园网(http://www.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09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安徽5个省(省、直辖市)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50人,详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三条?我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轄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第十四条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五条?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学生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第二十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本专科生招生网址:http://kdc.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25-86864012,868640223、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100294、E-mail:kdcollege@njmu.edu.cn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09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面向省外)2010-04-09
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校  址: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政编码:210029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邮政编码:21116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校创办10余年来,依托母体学校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第五条?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管理事业(医疗保险)、公共管理事业(健康教育与媒体传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规与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信息与信息系统)11个专业方向,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0所附属医院和40多所教学医院。第六条?学院设有两个校区:五台校区和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学校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占地面积1470亩,校园清新雅致,是本科生教育中心。学院共享南京医科大学优质资源,图书馆是江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第七条?学院近三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第三章?招生机构第八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十条?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咨询网(http://kdc.njmu.edu.cn)或校园网(http://www.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0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面向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安徽5个省(省、直辖市)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60人,详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三条?我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轄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第十四条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院根据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五条?学院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学生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第二十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本专科生招生网址:http://kdc.njmu.edu.cn2、招生咨询电话:025-86864012,868640223、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100294、E-mail:kdcollege@njmu.edu.cn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0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5-%u0038%u0036%u0038%u0036%u0034%u0030%u0031%u0032%u0030%u0032%u0035-%u0038%u0036%u0038%u0036%u0032%u0031%u0030%u0030
相关推荐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