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
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本市市区内年满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2009年4月1日之前女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非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农村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单位:
1、已填写的《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连机事社险表1-1);
2、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的单位成立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5、依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居民: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
1、申请:单位社保代理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2、受理: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办结:审核通过并发予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居民: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填写《参保登记表》;
2、受理:工作人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3、领取:建立个人档案并发放养老保险金。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东路1
电话:(0518)85685980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郁州北路9号
电话:(0518)85605615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