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温馨提示: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本地居民为《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注: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业务大厅咨询服务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体检表:
1、业务大厅排队叫号受理:1-10号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业务;
2、缴费:11-14号收费窗口缴费;
3、领证:业务大厅休息服务区等待,15号牌证发放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连云港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宁中路
连云港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桥路5号
电话:暂无数据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连云分所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浦磷矿附近
电话:暂无数据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